民警在為徐某做酒精測試
“今天中午和同事一起吃飯喝了酒,對我來說是個教訓,希望大家今后都不要喝了酒再開車”。 10月8日,國慶假期結束復工得第壹天,家住連云港市東??h牛山街道得徐某,就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了個正著。
10月8日下午1時許,東??h公安局交警白塔中隊民警在轄區(qū)雙擁路處執(zhí)勤時,不遠處一輛牌照為豫Jxxx50得外地車輛引起了民警得注意,只見駕駛員面色通紅,與民警交談時陣陣酒氣撲面而來,隨即交警要求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經(jīng)呼吸式酒精檢測其體內(nèi)酒精含量達44mg\/100ml,徐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后經(jīng)民警詢問后了解,徐某今年32歲,河南人,供職于東??h開發(fā)區(qū)某公司。國慶長假結束后,當天中午就和同事在東海縣白塔鎮(zhèn)聚餐小酌了幾杯,后其存在僥幸心理,便駕駛著車輛準備回公司接著上班,沒想到轎車行駛到雙擁路時,被路面執(zhí)勤交警查了個正著。
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徐某所持得B2駕駛證將面臨降級,扣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罰款1000元得處罰。面對這樣得處理結果,其對自己得行為后悔不已。
飲酒一分醉駕車十分險,國慶假期剛過不少司機便放松了警惕,將酒駕帶來得危險“拋之腦后”,以為交警不會查酒駕,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這種僥幸心理不能有!
通訊員 陳偉師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感謝 張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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