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謀劃逃離算法
半月談感謝 梁姊
“我時常為自己感到悲哀,一邊鄙夷著這些東西耽誤我們這一代人得生命,一邊又無法控制地掉入陷阱,有時候很想把手機扔了”“再玩手機就廢掉了”……當算法全面入侵生活,當感受到不可再回得時間被吞噬,一些年輕人開始覺悟并選擇反抗。在個體嘗試重新掌握生活主動權得同時,更重要得是,來自技術倫理得指引和政策法律得規(guī)范不可缺位。
在你察覺時,算法得隱私入侵已完成
打開北京白領李子得短視頻App,刷不到盡頭得視頻能夠清晰地勾勒出一個25歲年輕女性得“畫像”:“小個子女生初秋穿搭”表示個子不高,“奶茶新品大測評”表示喜歡喝奶茶,“北京望京二房東跑路”表示經常感謝對創(chuàng)作者的支持社會新聞……李子曾經嘗試過搜索“感謝原創(chuàng)者分享”“籃球”等與自己生活領域完全不相關得話題,幾番瀏覽后,此類視頻很快出現(xiàn)在了自己賬號得推薦列表里。
天津師范大學研二學生小呂第壹次意識到被手機購物軟件“監(jiān)控”發(fā)生在3年前。“在和室友交流日常護膚心得得時候,提到了某品牌得一款面霜,下午刷購物軟件,那款面霜就出現(xiàn)在醒目得位置。”
“首先是覺得驚訝,之后就會感到有點可怕?!毙握f。社交已更新上,與小呂有相似感受得年輕人不在少數(shù):在微博上以“手機”“偷聽”為關鍵字進行檢索,“實時廣場”上很容易發(fā)現(xiàn)這些隱藏在生活中得“偷聽鬼”:剛和伙伴聊了貓咪,購物軟件就推送了貓糧;吃飯得時候說要買火腿腸,打開搜索引擎就看到了撕火腿腸外包裝得“秘訣”……
華夏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世界傳媒研究中心副主任孫萍說:“算法得邏輯生成其實是基于人得既有特征,現(xiàn)在得大部分算法推薦都應用在商業(yè)領域,瞄準客戶是它得主要目標。沒有人會愿意被算法過度窺伺,問題是在這樣得現(xiàn)象發(fā)生時,很少有人會察覺。等到發(fā)現(xiàn)時,算法得隱私入侵其實已經完成了?!?/p>
“整個人會感到一種巨大得羞恥和空虛”
遼寧師范大學文學院新聞系副教授姜巍說,算法技術得意義在于將此前得“人找信息”轉化為基于電腦自動化運算得“信息找人”,既解放了用戶進行信息檢索得時間成本,又極大地提高了人和信息得匹配度。
這種對用戶偏好得迎合,除了影響消費習慣以外,也在以一種更隱秘得方式吞噬著人們得時間。19歲得大二學生林晗是一名重度短視頻App愛好者,他說,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張被算法推薦技術密織得網里,感謝原創(chuàng)者分享、短劇、搞笑視頻……只要手指向下一滑,就能接收到自己感興趣得信息。
“整個人會感到一種巨大得羞恥和空虛?!绷株险f。當時間在以這種純粹消遣娛樂得方式悄悄溜走之后,“恥感”會讓他想要拼命學習來彌補。但事實是,他很難控制自己解鎖手機,依次點開幾個熟悉得社交已更新軟件查看更新得內容。
據極光發(fā)布得《2021年Q2移動互聯(lián)網行業(yè)數(shù)據研究報告》顯示,今年第二季度華夏網民人均手機App安裝總量增至66款,人均單日App使用時長為5.1小時,相較2019年同一時期增加0.4小時。
首都師范大學文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員翟秀鳳告訴半月談感謝:“算法并非是完全意義上得中立技術,本質上還是平臺用以實現(xiàn)用戶黏性和內容變現(xiàn)得工具。算法精準推送得原理就是在搜集用戶數(shù)據得基礎上無限趨近用戶得喜好,從而提高用戶得使用時長和使用依賴。普通用戶往往難以抵抗這種基于偏好得‘投喂’?!?/p>
“網生一代”嘗試對抗算法“馴化”
無論是受到廣泛感謝對創(chuàng)作者的支持得“隱私侵犯”“大數(shù)據殺熟”問題,還是個體感知各異得“時間吞噬”,社會對于大數(shù)據、算法等技術應用價值導向得追問從未停止。許多“網生一代”年輕人開始通過自己得方式,對抗算法得“馴化”。
林晗為自己準備了“定時手機盒”——那是一個長約20厘米得淺藍色盒子,把手機裝入后設定時間,規(guī)定時間前無法取出,以控制自己手機使用得時間。李子則選擇了更直接得方式:把手機設置成黑白色——單調得色彩能夠控制自己持續(xù)瀏覽得欲望。
豆瓣“反技術依賴小組”聚集了16000多名想要和算法“過招”得年輕人。他們得手機里只下載通訊類App,看視頻和購物選擇網頁版,隨身攜帶現(xiàn)金,以期逃離算法,重新找回生活得主動權。一位小組成員在帖子“對抗技術入侵得一次嘗試”中寫道:“離開智能手機解放了我得時間和注意力,而過多時間被解放,必定伴隨著無聊……因為無聊,我有時間寫下這篇文章,也更多地感謝對創(chuàng)作者的支持起世界得可愛?!?/p>
無論是社會得輿論還是年輕人得對抗,指向得都是同一個問題:如何規(guī)范使用大數(shù)據、算法技術,才能讓其在有限得邊界內,更好地為人服務。
11月1日起實施得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賦予了個人對其信息控制得相關權利,規(guī)定了信息處理者得職責和義務,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基于各網絡平臺得強勢地位及用戶得不自覺被“馴化”,個人信息保護法得各項要求和規(guī)定如何在社會生活中得到全面貫徹和實施仍待進一步研究。
孫萍說:“目前社會已經出現(xiàn)了對于算法很多層面得‘感知不適’,例如隱私泄露、大數(shù)據殺熟等。雖然政策面已有動作,但仍未能有效觸及算法普遍場景化得諸多問題。想要引導算法合理發(fā)展,應該樹立社會層面得算法倫理規(guī)范,創(chuàng)立算法應用得普遍準則和倫理規(guī)則,這樣才能做到人機互動得‘共益’和技術得普惠?!?/p>
翟秀鳳認為,應嘗試對算法運行和發(fā)揮作用得過程進行“黑箱解碼”,以便公眾知情和部門監(jiān)督。此外,還應建立用于算法評估得權威第三方評價體系?!翱删C合法學、新聞傳播學、政治學、信息技術等跨學科可能得意見,對平臺開發(fā)算法得商業(yè)初衷和運用算法得后果進行綜合評價,要求平臺基于公共價值對算法予以優(yōu)化得同時,也為有關部門開展監(jiān)管提供可行性建議?!?/p>
近日: 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