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坐在陽臺上,眼淚忽然不自覺的流下來!想到自己忙忙碌碌一整年為車為房,生活日常不停歇的努力,除了沒有自己,其他的也是顧及的太累。
其他不說就說今天,老公在朋友家寄了一只貓,叫虎斑貓比較好看,我是一向不喜歡動物,自己做的本是灰塵大的職業(yè),每天穿的臟兮兮以外,回家還要各種梳洗打掃衛(wèi)生才能結束一天的工作。
多個動物是好事,但是確實懶得再拿精力照顧它!更何況家里還有孩子,不懂得如何躲避小貓的撓抓,兩個孩子被貓都抓出了血印子,還沒有給孩子打疫苗,因為這樣我心里提心吊膽。我提出必須送人,說話各種強勢。
但是我老公卻強調沒事,也不帶孩子打疫苗,因為孩子不懂事,卻明確絕對不會送人,可能上了脾氣,說到傷到孩子也不送。
后來我語氣緩和,懇求的態(tài)度,把事件的利弊又說了一次,并表明孩子小,等大一些可以考慮,不曾想卻換來他鄙夷不屑的眼神。
心頓時難受的不行,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把事情說清楚就會有個答案,不是,完美提現了性格我就這樣的缺點。
算了,算了,想起太多這種事,我把自己勸進了死胡同,就是離婚也要把貓解決了……
兩個人算是同甘共苦,經歷了很多苦難,但是只能共苦難,不能享富甜,他的欲望是得到一切,包括我的付出,我再某一刻看透了,夫妻也是墊腳石。有用變得更好恩愛,成功變得甩開,說話不會考慮你的感受,關系穩(wěn)定,有孩子,你的付出變成理所當然,后來穩(wěn)定的麻木,更放肆了自己的態(tài)度。
所以夫妻關系的標準是什么,是雙方付出,還是一方的愛與被愛?如果有期限,有多少夫妻愿意終止合同。
結婚十幾年,從未想過為自己而活,照顧孩子雙方父母為責任,猛然回首,自己沒有真正幸福過,假想的幸福被忙碌的生活一筆到過,幸福的需求也讓生活瑣事掩蓋的忽略不計。
我要求的,我需求的,都因為自己的“老實”的性格不被重視,她性格很好,不用太顧及,成了他們是我的回復,受了傷也被他們說成,她身體好恢復快,不必太在意。
時間久了,感覺傷痕多了,回去反駁變成了計較多余,有點感悟,多愛自己,狠狠愛自己吧,別虧待自己才能好好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