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荷蘭將更名為“尼德蘭”的新聞熱傳。環(huán)球網(wǎng)12月29日引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World Report)網(wǎng)站發(fā)文稱:自2020年1月起,“荷蘭”這一名稱將被停用。報道稱,這是荷蘭政府重塑國家形象計劃的一部分,預計耗資22萬美元(約人民幣154萬元)。
然而,據(jù)澎湃新聞(thepaper)查閱《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原文發(fā)現(xiàn),文章只是指出,荷蘭將停止使用“荷蘭”一詞作為該國昵稱,并無“改名“一說。
上述文章指出,荷蘭政府只是想要更換一個新的旅游宣傳徽標。今年11月初,荷蘭外交部長西格麗德·卡格(Sigrid Kaag)表示,要撥出20萬歐元為荷蘭更換新標志(LOGO), “這種新風格是一種策略,目的是更清晰地展示荷蘭能為世界提供什么,” 卡格說。
舊徽標是荷蘭國花郁金香與“Holland”的組合圖案。據(jù)《紐約郵報》29日報道,荷蘭政府認為,舊徽標已經(jīng)過時,現(xiàn)在制作的新徽標NL Netherlands使用橙色的字母,N和L并列在一起的設計,也可以看到荷蘭的國花郁金香圖案。
其實,雖然該國的中文譯名是“荷蘭”,更接近Holland 一詞,該國的正式名稱其實是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從15世紀開始,尼德蘭( Netherlands)一詞就開始被使用。尼德蘭,直譯為“低地”,因為荷蘭的地形平坦而低濕。而盡管“荷蘭”被廣泛使用,但在一些更為正式的官方場合,荷蘭一直使用的是“尼德蘭”的正式稱謂。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寫道,“荷蘭(Holland)”這個名字僅指該國12個省中的兩個地方,即阿姆斯特丹所在的“北荷蘭省”,以及鹿特丹和海牙所在的“南荷蘭省”。然而,這一名稱卻經(jīng)常被用來代指整個國家。荷蘭外交部發(fā)言人對西班牙埃菲通訊社(EFE)表示:“在國外宣傳荷蘭(Netherlands)的一小部分地區(qū),也就是Holland,有點奇怪?!?/p>
據(jù)《悉尼先驅(qū)晨報》報道,荷蘭政府不想以荷蘭的毒品文化之都阿姆斯特丹這樣的城市聞名,而是希望重新塑造整個國家,以促進其商業(yè)、科學和藝術(shù)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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