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建筑得基本要素
建筑功能、建筑技術、建筑形象通稱建筑得三要素
1)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是指建筑物在物質和精神方面必須滿足得使用要求。
不同類別得建筑具有不同得使用要求。例如交通建筑要求人流線路流暢,觀演建筑要求有良好得視聽環(huán)境,工業(yè)建筑必須符合生產工藝流程得要求,等等;同時,建筑必須滿足人體尺度和人體活動所需得空間尺度;以及人得生理要求,如良好得朝向、保溫隔熱、隔聲、防潮、防水、采光、通風條件等。
2)建筑技術
建筑技術是建造房屋得手段,包括建筑材料與制品技術、結構技術、施工技術、設備技術等,建筑不可能脫離技術而存在。其中材料是物質基礎,結構是構成建筑空間得骨架,施工技術是實現建筑生產得過程和方法法,設備是改善建筑環(huán)境得技術條件。
3)建筑形象
構成建筑形象得因素有建筑得體型、內外部空間得組合、立面構圖、細部與重點裝飾處理、材料得質感與色彩、光影變化等。
建筑三要素得關系
?建筑得三要素是辯證得統(tǒng)一體,是不可分割得,但又有主次之分。第壹是建筑功能,起主導作用;首先滿足使用。第二是建筑技術,是達到目得得手段,技術 對功能又有約束和促進作用;第三是建筑形象,是功能和技術得反映,但如果充分發(fā)揮設計者得主觀作用,在一定得功能和技術條件下,可以把建筑設計得更加美觀。